更新时间:2022.06.20
新生儿上户口需要以下材料如下: 1、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2、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属计划外生育的,持婴儿母亲所在镇或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婴儿父或母的集体户口簿或家庭户口簿; 对出国人员(留学、经商、
刚出生的婴儿上户口需要的证件有: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准生证,计划生育部门同意申报的证明。然后带着以上证件,必须在婴儿出生的30天之内,去婴儿的父亲或者母亲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处办理。婴儿的户口办理也可以进行代办,
依据新生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落户。所需材料:结婚证、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即可。
给新生儿上户口需要结婚证、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以及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根据《户口登记条例》之规定,新生儿在出生一个月内,带齐上述材料,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入户。非婚生育的新生婴儿,需随父亲常住户口所
给婴儿上户口的,需要携带《出生医学证明》、小孩随父或随母落户一方的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结婚证。 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科填写《新生婴儿落户申请表》后,办理户口登记手续即可。
新生儿落户口需要的证件: 1、婴儿出生医院开具《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4、在外地出生的婴儿,还应有婴儿生母单位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 办理新生儿落户
北京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哪些证件 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是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婴儿上户口,需要出具下列证件证明: 1.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 2.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
上户口需要的材料是: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
父母的结婚证、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儿医院的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父母的户口簿,携带这些资料去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上户口就可以了。
出生申报办理条件: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出生登记落户,随父随母自愿选择。 1.婚生子女出生登记:书面申请报告;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父母结婚证
1、首先要凭出生证到所在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通知单; 2、其次带着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入户通知单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盖章。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如果是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根据公安
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未婚生育的需要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