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个人可以申请公司破产。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
破产公司偿还其债务的顺序如下: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定的补偿金; 3、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
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债权人没有权利要求家人偿还债务,但如果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一方承担。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一般公司股东没有偿还公司亏损债务的义务。因为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但如果公司股东存在以下情况时,则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一、股东滥用
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对上述内容的变更均应当办理变更登记,但上述内容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变更登记之前的债权债务,仍由公司享有和承担。但是如果该法定代表人在行使公司职权的过程中因违法违规或公司章
破产程序,对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财产发生效力。 对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破产案件的判决、裁定,涉及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财产,申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个人破产,是指作为债务人的自然人不能清偿其到期债务时,由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并对其财产进行清算和分配或者进行债务调整,对其债务进行豁免以及确定当事人在破产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个人宣布破产债务应该进行清偿。在申请破产之后由公司的股东及相关人员组成清算小组进行清算,按照清偿的顺序清偿债务。债务清算确认公司应该和买方对每次交易的种类、数额以及数量等进行结算,同时应该对业务的交易总量进行结算,由双方签字和盖章之后归档进
依法定程序,公司申请破产,个人债务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
个人申请破产后,可以视为其已经不具有了还债能力。那么此时对于其的债务问题,就可以从不具有还债能力进行分析。法律规定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实践中,债务人无力
企业破产后,在债务偿还前,首先从公司的财产中除去破产费用,剩余的财产用来偿还债务。当企业破产后的资产不足以偿还所有的费用时,可以按比例,优先偿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