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7
根据法律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包括以下这些: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
人民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应当依据的程序规定包括: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强制执行的程序如下:首先,当事人在一方拒绝履行生效判决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若符合条件的,向被执行人发出强制执行通知,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认为强制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
1、受理强制执行申请。 2、通知被执行人限期履行义务。 3、查控财产。 4、划扣银行财产,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5、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中止执行,待有可供执行财产,恢复强制执行。
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遵循以下流程: 1、当事人以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 2、法院接到申请后,认定无误的可以开始执行; 3、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行使探视权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为法院不能将儿童作为强制执行的对象。对于拒绝配合权利人行使探视权的监护人,法院只能要求监护人进行配合,比如将监护人送到指定地点,让另一方进行探视。如果监护人拒绝配合,法院不能将孩子送到某地强制执行。对拒不履行判
法律对于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有相关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申请人申请执行后,法院将执行工作交由执行员执行,执行员根据判决、裁决的内容,选择强制执行的手段,在采取强制措施前,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之后可以立即
法院强制搬迁执行程序如下: 1、张贴强制拆迁公告; 2、受同级人民政府责令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的部门拟定实施方案,做好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各种准备,实施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法制办备案; 3、通知拆迁人向公证机关办理有关证据保全; 4、准备工作就绪后
执行程序: 1、张贴强制拆迁公告; 2、受同级人民政府责令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的部门拟定实施方案,做好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各种准备;实施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法制办备案; 3、通知拆迁人向公证机关办理有关证据保全; 4、准备工作就绪后,书面通知被拆迁
劳动仲裁强制执行程序法律规定: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强制执行的,应当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因为劳动仲裁属于其他类型的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1、房屋行政强制搬迁申请;2、审查;3、组织听证;4、报请批准;5、证据保全;6、实施。房屋搬迁管理本部门需要把作出的裁决送达当事人,当期限届满仍未搬迁的、作了补偿安置或提供周转用房的、有必须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理由的可以提出申请,上报同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