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汇款凭条不具有债权凭证性质,不能完整的证明付款人与收款人之间存在何种债权债务关系。 原告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汇款给被告,汇款原因无法判断,不能据此直接推定原、被告之间构成事实借贷关系;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虽不以书面形式为要件,但原告仍有义务提
微信聊天记录能作为借款的证据,但该聊天记录必须是真实的、是当事人使用合法手段收集的,且能够证明存在借贷法律关系。除微信聊天记录外,当事人还可以依法收集借据、收据等债权凭证。
有借款合同还要打收据,在法律上并不重复,所以说是合理的。 借款协议只能证明你们双方之间的借贷合同关系,但并不能证明双方已经履行了该借款协议。出具收条给对方则该收条可以证明对方已经履行借款协议,向你支付借款。
借条被撕毁,如果已经不能识别借条内容,一般认为不具有证据效力,当事人可以提供其他证据进行诉讼。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
这种情况下法律规定是不可以做为新证据提交二审的,新证据是指在一审时不知道该证据的存在,而是在一审开庭后才获知的。但是你的案件中一审已经有书面材料以及录音作为证据,二审时法院很难采纳。但是有些法官认为程序公证需要服从实体公证,如果证人证言对案
媒人的证言可以作为证据,但是,证人证言不一定都是直接证据,如果证人证言能够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就属于直接证据,否则就不是。 证人在作证的时候,他的年龄、认知水平、记忆能力和表达能力,还有生理上和精神上的状态是否影响作证。这个要点是作证时
信息一般可以当证据,只要其符合证据“三性”即可。即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应该是客观存在的,伪造或毁灭证据都是触犯违法行为,应受到法律的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