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4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填个表格)。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
养老保险退休办理流程: 1、当职工已经符合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时,可以向社保部门进行申报。到当地的社保部门提交企业职工退休申请表和社保缴费基本情况确认表以及本人的身份证和证件照; 2、社保局工作人员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受理成功会通知职工
农村参保人员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参加新农保申请。1.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选择参保缴费的档次,参保人缴纳保费要每年定期存入新农保联名卡(折)'。2村协理员进行检查;3县里的有关行政机关进行初审;4.县农保中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由社保机构办理。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跨省进行学籍转移的,应当按照以下流程进行办理:确认学籍;接收方网上邀请;转入学校及当地教务处接收证明并盖章;转入地方教育局盖章;转出学校及教务处盖章;转出地教育局盖章;上交存档;完成网上转移学籍手续。
跨省学籍转移的办理: 1.确认学籍; 2.接收方网上邀请; 3.转入学校及当地教务处接收证明并盖章; 4.转入地方教育局盖章; 5.转出学校及教务处盖章; 6.转出地教育局盖章; 7.上交存档; 8.网上转移学籍。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
养老保险办理流程是:由用人单位要带齐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相关核准执业证件、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然后按照当地的社会保险基数缴纳费用。
1进入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点击菜单栏“业务办理”,或进入云南税务APP; 2.在“我的”页面,注册登录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并进行实名认证; 3.在“首页”,点击“社保缴纳”; 4.点击“自主缴费”或者“代他人缴费”。
办理养老保险转移的流程如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
跨省学籍转移的办理流程包括有:确认学籍;接收方网上邀请;转入学校及当地教务处接收证明并盖章;转入地方教育局盖章;转出学校及教务处盖章;转出地教育局盖章;上交存档;完成网上转移学籍手续。
省内养老保险一般是不需要转移的,当职工从原单位辞职后,原单位应当在十五日内为离职员工办理退工停保手续,重新就业后,新单位再办理用工参保手续,社保关系养老保险会自动转入新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