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发包人在勘察设计合同中的义务有:为勘察人、设计人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包括开展工作所需的基础资料和技术要求,并对资料的可靠性负责;向勘察人、设计人支付勘察、设计费;维护勘察人、设计人的工作成果,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转让给第三人重复使用等。
建设工程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承担以下责任: (1)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准时进入施工现场,按期开工; (2)接受发包人的监督; (3)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4)发包人经检验验收未按期付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经催告仍不付款的
居间人义务有: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媒介的义务;忠实义务;负担居间费用的义务;隐名和保密义务;介入义务。居间人的介入义务是指在隐名居间中,在一定情形下由居间人代替隐名当事人以履行辅助人的身份履行责任,并由居间人受领对方当事人所为的给付
承包人的义务有: (1)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进行施工; (2)承包人应当接受发包人的监督; (3)承包人应当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达到发包人的要求; (4)承包人应当就其导致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定作人的主要义务有,向承揽人支付报酬的义务;按照约定提供材料的义务;协助承揽人的义务;以及材料不符合约定时,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义务。
发包人的义务: 1、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2、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要求,向承包人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等; 3、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
发包人的义务: 1、遵守法律。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2、发出开工通知。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3、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
发包人具有的法定义务是:遵守法律;发出开工通知;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以及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协助承包人办理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支付合同付款;竣工时验收等。
1、承运人应当按时、按地、安全地完成运输义务。 2、通知义务。货物运输到达后,承运人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提货。 3、数个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应当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损失发生在某一运
勘察、设计合同承包人的主要义务有: 1、依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 2、配合施工,相互进行协作; 3、承包人违约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
货运合同中收货人的义务包括: 1、按民法典约定的计算方式支付应当支付的运输费用; 2、按合同的约定提取货物; 3、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检验货物。
幼儿监护人义务主要是必须按时送适龄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人学、必须保证适龄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接受完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得让他们中途停学,必须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配合学校教育好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使孩子能健康成长。
主要义务与附随义务的性质当然是不一样的,附随义务是在合同履行的过程当中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发生的,但是主要义务伴随于整个合同履行的过程当中。主要义务是根据合同性质所固有的合同当事人应当承担的义务,在书面合同中,附随义务的法律效率其实也低于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