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8
我国《婚姻法》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我国现在不承认事实婚姻,要求结婚的男女,必须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结婚年龄的新规定:男性年满22周岁,女性年满20周岁可以结婚,除此之外结婚还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男女双方结婚是自愿的,无人干涉; 2、男女双方不是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3、没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 4、双方都无配偶。
受国家权利侵害的公民获取国家赔偿的权利包括如下法律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在执法的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且造成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请求国家赔偿。
法律上规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包括如下: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婚后未治愈的; 4、未达到法定婚龄的,法定婚龄为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无效婚姻包括重婚;与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结婚;未到法定婚龄结婚、和患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且未治愈的患者结婚。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
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的法定年龄,男方不能够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方不能够早于二十周岁。只有满足法定年龄的要求,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婚姻登记机构才会给予结婚登记并颁发结婚证;若小于法定年龄结婚,则无法取得合法的婚姻登记,所成立的婚姻属于无效
家庭暴力的后果: 1、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受害方要求离婚的,法院应当准许。 3、受害方在离婚诉讼中可以请求加害方赔偿。该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出轨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法定节假日是指根据各国、各民族的风俗习惯或纪念要求,由国家法律统一规定的用以进行庆祝及度假的休息时间。我国法律规定的节假日有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国家法定节假日总天数为11天。
《民法典》规定结婚的彩礼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可以返还彩礼的情况有三种,一种是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彩礼应当返还。剩下两种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以及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应当返还彩礼。
根据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的《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 第十三条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关于国家产假方面主要有两方面的规定。首先是国家规定的产假的法定假期为98天,即从分娩开始前的半个月到产后两个半月的时间,根据情况不同会有所调整,对于晚婚晚育者,可延长至前后四个月,女职工享受的产假要高于九十八天的假期,然后就是,女职工在休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