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证据保全公证应提交以下几种材料:身份证明;需要保全的证据;能够证明该证据可能灭失或不易保存的证明;保全证据的目的和用途证明,以及申请人和证据事实有关联的证明或材料等。
诉前财产保全可以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进行,但仅适用于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的诉讼。《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
财产保全的具体程序是: 一、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二、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
由于利害关系不能立即申请保全,导致合法权益受到无法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采取保护措施。申请人要提供担保,没有提供担保的是不予受理的。申请法院受理之后,需
离婚做财产保全的具体流程如下: 1、确定申请法院,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2、受理法院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作出保全措施的,会立即执行财产保全; 3、保全措施,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证据保全,是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或者法院主动采取保全措施。证据保全应当在开庭前完成,不能晚于举证期届满前七日。
仲裁证据保全的规定是: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证据保全。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理论上四级法院都有可能。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由有管辖权的法院负责执行保全。证据保全措施,不仅可以在起诉时或法院受理诉讼后、开庭审理前采取,而且也可以在起诉前采取。在前一种情况下,法院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采取,也可以在认为必要时,依职权主动
证据保全是向法院申请的。首先要提交申请书,载明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申请保全证据的具体内容,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申请人主张的民事关系的初步证据,人民法院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有效的担保手续。
申请证据保全的程序 (一)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保全的证据必须与案件有关联,即该证据能够作为证明双方当事人之间民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根据。 2.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 3.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商标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