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3
高利贷有下列特点: 1.利率高。高利贷的利率一般年利率在36%以上。 2.非生产性。统治者借高利贷主要是为了维持其奢侈的生活,小生产者借高利贷是为了其基本的生活需要。这与资本主义借贷资本的用途以及社会主义信用资金的用途有着明显的区别。 3.
高利贷的危害如下: (1)高利贷的利息约定过高,造成借款人负担过重; (2)高利贷催收含有暴力性质,破坏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3)高利贷行为的随意性,存在较大的风险,因借款不能按时归还而引发的纠纷和案件有所增加,影响了社会的稳定; (4)
一、高利贷的情形有: 1、借贷利率超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的“同期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包括利率本数)”的,就构成高利贷; 2、计算复利是一种高利贷常见表现形式,不过并非所有计算复利的都属于高利贷,将利息计
高利转贷罪的主体有特殊主体,即借款人,即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高利转贷罪的量刑标准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高利贷利息过高,债务人难以在约定的期限内及时还款,影响其家庭的稳定和谐;高利贷的催收含有暴力性质,容易破坏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以及高利息也加重了企业的负担,会导致企业资金使用进入恶性循环。
1、借高利贷的危害: (1)高利贷虽然能够在短时间内解决资金短缺问题,但利息过高,造成自己负担过重; (2)一些非法高利贷,经常出现借款人的收入增长不足以支付贷款利息的情况,如果不能及时还贷,会造成严重的家庭问题。 2、放高利贷的危害: (
高利贷的危害有如下: 1、高利贷的利息协议过高,导致借款人负担过重; 2、高利贷催收具有暴力性质,破坏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3、高利贷行为的随机性,存在较大的风险,因贷款不能按时归还而引发的纠纷和案件增多,影响社会稳定; 4、高利率也增加了
高利转贷罪的主观要件是故意;在客观上表现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高利转贷罪的构成有四个要素,分别是: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信贷资金的发放及利率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
构成高利转贷罪的主体要件是:特殊主体,即借款人,即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我国法律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如果超过这个标准,就属于高利借贷行为。而且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高利贷的利率一般年利率在百分之三十六以上,借款100元,一年要支出36元以上的利息。个别的利率可达百分之一百至百分之二百。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