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4
新个税法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2018年8月31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通过,起征点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在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方面,减免支持政策将延长至2022年4月30号。阶段性减免养老、失业和工伤三项社保费,是2020年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出台的临时性支持政策,在2020年底已经到期。但考虑到疫情风险仍然存在,部分企业压力可
需要的,如果没有离职证明可以按照一下方法处理: 1、可以凭本人身份证去单位所在地社保管理中心要求查询参保和缴费情况,并要求出具证明。然后拿参保和缴费证明去人才中心商量,“离职证明遗失,参保证明也能说明情况,能否变通”。 2、如果上面办法实在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消息,从2018年8月1日起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苏州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均执行省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1940元/月调整为202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原17元/小时调整
调整如下: 1、定额调整为,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从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70元基本养老金。 2、挂钩调整为,企业退休人员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 1、3元。在上述
一、调整范围 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这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一)定额调整。每人
苏州市2023最低工资标准;苏州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均执行省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2元/小时
劳动者辞职的,原来的公司不为劳动者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调整如下: 1、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5元。 2、在 (一)项调整基础上,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再增加1.4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记为1年(缴费年限计算到月)
此次调整范围为:2020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并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不含在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伤残津贴的企业工伤人员)及按月享受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此次调整标准为: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等级,1至6级伤残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