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7
劳动关系的认定情况,有以下三个主要标准: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
有劳动合同的,可以通过劳动合同认定。没有劳动合同的,通过以下证据认定: (1)用工单位按照其规定按月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等凭证。 (2)用工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培训和考核的记录。 (3)劳动者填写的用工单位招聘登记
遣散费一般是单位依法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是依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争议诉讼期间,可以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可以就当事人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一事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应该是用工之日起的一个月之内,超过一个月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是公司却没有和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话,应当从第二个月开始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同时,第一次签劳动合同的时候,书面劳动合同的具体期限也是劳资双方协商确定的。
劳动关系,劳务关系的区别是: 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一方是符合劳动年龄并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是符合劳动法所规定条件的用人单位;而劳务关系不限于自然人与用人单位之间,还可以是单位之间,自然人之间,并且可能是两个主体
劳动关系和社保不一致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确定劳动关系: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劳动关系的建立、终止,是根据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履行一定的招工、退工手续来确定的。但办理退工手续的前提是劳动关系已经终止,从因果关系来说,先有劳动关系的终止,然后才有办理退工手续,开具退工单的问题。
在事实劳动关系中是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在一个月内及时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
劳动部1996年10月11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十三条规定:“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这些规定并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排除在劳动法调整的范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