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工程施工中发包人违约的情况有: (一)未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 (二)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 (三)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时间、地点、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 (四)造成暂停施工的; (五)无正当理由未在约定
面临的问题和应对策略如下: 1.签订黑白合同的问题。首先,尽量不签订黑白合同;其次,如果要签订黑白合同,也要找合适理由,签订补充协议,并且备案。 2.签订无效合同,发生争议的问题。根据相关法条来认定无效合同,规避签订这样的无效合同,就是保障
工程质量问题是指那些投入市场使用后由于工程质量不合格带来的问题。工程质量问题一般分为工程质量缺陷、工程质量通病、工程质量事故等三类。
1、建筑业企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等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 2、建筑业企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
建筑工程质保金年限是: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就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
建设工程合同工期延误后,主要要看合同中是否约定延误责任,如果实际延误的情形符合合同中约定的延期免责情形,或者是由不可抗力造成,并且有证据证明上述情形。那么根据实际情况,顺延工期即可,否则合同违约方要对
一、现行的与建设工程承、发包有关的主要法规有: 《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工程建
“挂靠”,即所谓“企业挂靠经营”,就建筑业而言,是指一个施工企业允许他人在一定期间内使用自己企业名义对外承接工程的行为。允许他人使用自己名义的企业为被挂靠企业,相应的使用被挂靠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或个人为挂靠人。建设工程挂靠一般情况下
工程质量问题,发包人可以拒付工程款。根据我国《民法典》,对于建设工程,在发包方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质量检测与鉴定后,要求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修理、返工、改建等修复的,承包方修复后的建设工程在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发包方可以减少支付工程款。如果是严
合格的建筑工程,要经过验收小组的验收,并且工程监督机构对工程合同的履行情况,和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工程的质量和相关单位提供的档案资料,进行审核和查验。查验合格后,验收小组和施工组签字了就合格了。 具体包括,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交带有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