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23
假释期间又犯罪的,若符合条件是可以再次减刑的。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假释期间又犯罪的,应当撤销假释。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
罪犯减刑后又假释的,一般以间隔一年以上为宜;对于一次减二年或者三年有期徒刑后,又适用假释的,其间隔时间一般不得少于二年。 罪犯减刑后,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者具有特殊情况的,可以不受上述间隔时间的限制。 被假释的罪犯,除有特殊情形,一般不得减刑,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最高
死缓限制减刑是指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的刑罚执行制度。 限制减刑类罪犯包括; (1)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 (2)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罪犯减刑后又假释的间隔时间,一般为一年;对一次减二年或者三年有期徒刑后,又适用假释的,其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二年。 减刑的话没有时
1发现旧罪先并后减, 发现旧罪是指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的情况. 2又犯新罪先减后并 又犯新罪是指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情况。
对于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的犯罪分子,根据《刑法》第七十一条、第八十六条的有关规定,属于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新罪的情形,此时应当撤销假释、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已经执行完毕的刑期进行扣除,将剩余没有执行
取保候审又犯罪,执行机关一般会暂扣其保证金,待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决定是否没收。对故意重新犯罪的,应当没收保证金;对过失重新犯罪或者不构成犯罪的,应当退还保证金。没收保证金系刑事司法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但当事人如不服复核决定,可以依法向
假释的办理程序如下: 1、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材料; 2、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的假释建议书后审查相关材料; 3、人民法院在审查案件材料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