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3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担保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要替债务人还款。债主可以先通过诉讼等方式向债务人索要欠款,在债务人真的没有可执行财产的情况下,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债务。
借款方违反约定,承担的是违约责任,借款方需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但如果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约定了违约责任的,则按其约定承担责任。
如果保证合同是在担保人夫妻共同意思表示下做出的,担保人配偶应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反之,则不承担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
民间借贷的担保人,根据保证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
1、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民间借贷的担保人要承担以下: 1、一般保证,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经法院审判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并经依法强制执行,借款人仍不能返还借款时,出借人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保证责任,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无论借款人有无能力归还借款,
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借款人不能免责。担保人可以在其承担还款责任的范围内向借款人追偿,享有贷款人对借款人的权利,但是不能损害贷款人的合法利益。
民间借贷纠纷中的保证人要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保证。如果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担责的,为一般保证责任;如果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则为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责任,当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的,担保人则需要承担其担保责任,如果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则属于立案带责任保证。
借款合同被判无效时担保人不需要承担责任。借款合同是主合同,担保合同是从合同,主合同无效从合同自然也无效,所以借款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既然无效,担保人就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至于合同无效导致的责任,也应当由债权人和债务人承担,而不需要非合同
欠条保证人承担的责任: 1、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