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7
构成私分罚没财物罪的要素是: 1、主体为国家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 2、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3、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交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的行为; 4、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职责的廉洁性和国家财产所有权。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可以认定为构成私分罚没财物罪。该罪的判刑是: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
数罪并罚的具体适用如下: 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 2、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的,按照先并罪后减刑罚的方式,数罪并罚; 3、判决宣告后又犯新罪的,按照
从《刑法》的明确规定可以看出,是否成立私分罚没财物罪主要是看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满足以下四个构成要件: (一)本罪的犯罪主主体是单位。本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法人单位、也可以是非法人单位。 (二)主观上具有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职责的廉洁性和同家财产所有权。国家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截留私分罚没财物,是对其公职行为廉洁性的严重侵犯,同时也侵犯国家对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关系。 罚没财物,包括 (1)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六条【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私分罚没财物罪,是指司法机关、行政执行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一)私分罚没财物罪的客体要件 私分罚没财物罪侵犯的客体是职责的廉洁性和同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买房人可以退房的情形是: 1、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进行预售房屋的,则买卖双方对该房屋所签订的合同没有法律效力,因此,买房人可以要求退房; 2、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如果开发商未经买方同意单方变更房屋朝向
行政处罚法的主体是:享有立法权并经法律明文规定,或者授权的国家机关。行政执法主体一般是指,行政执法活动的承担者。行政执法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活动,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包括行政机关和行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不分财产的情况一般有两种,分别是: 1、夫妻双方离婚时,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约定对财产暂行不进行分割的情况,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不予干涉; 2、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不就可分性,且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如小产权房的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