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限制,如果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需要执行机关批准。被取保候审的人需要遵循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区别以下情形办理: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接到有关材料后,对采取保证人担保的,及时指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派出所执行;对采取保证金担保的,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交纳保证金,并指定其居住
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即经过两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即为终审判决,且只有一个生效的判决。一般一审程序先有基层人民法院审理,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案件。特殊情况下,如果一个人被认为是可能被判处无期或有期徒刑的,根据我国法院级别管辖,由有管辖权的中级人
1、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
关于取保候审的规定是: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社会危险性小的等情形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对其适用取保候审,并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关于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有: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
关于办理取保候审的情形,法律上是作出了正反两方面的规定。一方面,规定了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的情况,同时还规定了,不能有任何禁止的情形。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八条,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
被取保候审人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被取保候审期间的义务,但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嫌重新犯罪被公安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执行机关应当暂扣其保证金,待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决定是否没收。对故意重新犯罪的,应当没收保证金。对过失重新犯罪或者不构成犯罪的,应当退
我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法定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对应当逮捕的人犯,如发现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及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罪行较轻的人,即可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