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4
一般来讲,离婚后的户口有以下的处理方式: 1、另立门户。一般情况下,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并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方能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或者调解离婚,还需要凭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相关部门办理。 2、再婚后再迁。如果离婚后再婚,可以在
离婚后户口本需要变更的,一般是到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办理。离婚的时候就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去办理的,派出所会在户口本上盖上“离异”的章,并且配偶的户口从户口本上注销,加盖“注销”的章。
离婚后,一方想迁户,如果对方不给户口本,可用采取的措施有: 1、当事人可以在确认户口本确在对方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户口本为双方共有并且共用,男方不愿拿出来即可告对方侵权; 2、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遗失补办; 3、可以在户口本上改为非亲属
离婚后户口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分开户口,公民因离婚引起户口变动,准备好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户口本单独分户需由原户主与当事人各自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审核证明材料,共同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分户手续即可。分户需当事人年满18周岁、经济独立、并且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离婚后要分户口本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离婚后,男女双方要分户口本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且提供相应的材料,户口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对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男女双方确实因离婚而分户口的,应当给予支持,将双方的户口本分开,让男女
受理变更婚姻状况信息业务的单位是户籍所在地公安分局人口管理服务中心或派出所,手续齐全可免费当场办理。由已婚变更为离婚,当事人除了要携带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的原件,还要携带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经法院离婚的要提交民事调解书、已生效判决书的原件和复
离婚改户口本的,可以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根据相关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户口本未婚的离婚如下: 1、办理离婚时要提供结婚证的,户口本上未更改婚姻状况的,需要更改婚姻状况; 2、离婚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一是双方经过协商就孩子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债权债务的处理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书面离婚协议后,携带本人的户口簿
1、因婚姻变化、家庭成员变化、住房结构变化需分户的,凭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和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 2、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的,凭《结婚证》或离婚证明(未成年人子女与父母之间、单元房中分开居住、借住、租赁、搭建临时房等,不得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