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2
可以向担保人要。担保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责任,应先起诉债务人,债务人仍不能履行才能起诉担保人。连带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
担保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的五种情形如下: 1、超出担保责任期限的。在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间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2、债权人与债务人未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而变更主合同的; 3、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未取得担保人
想要取消担保的,则要看担保人和借钱方还有贷款机构,他们在签订贷款合同时作出的规定。一般的,在合同规定的担保期间,担保人和借钱方都是存在连带关系的,如果是贷款合同上担保规定的担保时间到期,则担保关系在到期后就解除了。 通常,在借款人还完贷款后
一般情况下,如借款人已还清贷款,则贷款担保人就不存在有担保责任了。如果借款人未还清贷款,具体要看担保人签订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的保证,若是一般保证则需要到借款人确定不能偿还之时才会要求担保人代为还款;若是连带责任的保证,则贷款机构能可以
首先,我国法律并没有对民间借贷的保证人作出过多限制。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当然可以选择第三方担任保证人,担保合同的继续履行和相关债务的清偿。换句话说,民间借条没有担保人,也是合法有效的。民间借贷中的借条的合法有效性,不取决于担保人的有无。相
担保人不还钱。一般情况下不会坐牢。 原因如下:担保人承担的是担保主债务的实现的责任,是一种民事责任,不承担民事责任会被强制执行。在一般保证的情况下,只有当主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时,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连带保证的情况下,主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的
借款担保人担保期限长短需要看双方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是否明确了担保期限。当双方在担保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担保期的,担保人的保证期限按约定的期限履行;担保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保证期限视为主债务履行期限满之日起6个月,需要注意的是在
以下5种情况,则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 超出“担保责任规定的时间”。担保也是有“有效期”。如果过了担保的有效期,债权人没有提起主张的,担保人对担保责任不再承担。 主合同债权人采取不正当手段,使担保人违背自己真实意愿而提供担保,担保人不承担民事
担保人对担保债权的义务如下: 1、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
能起诉担保人。债务人欠钱不还,债权人要首先明确担保人提供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这两种保证方式在起诉的时候会有所不同。一般保证责任,应先起诉债务人,债务人仍不能履行,才能起诉担保人。因为一般保证中保证人在债务人财产未被依法强制执行前,
一般来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需要担保人。担保的目的时合同一方当事人为了保证合同的实现所设立的,是为了增加自身的履约能力。以借款合同为例子,借款合同中设立担保人是为了当债务人无法还款时,担保人可以承担还款义务,维护借款人的权利。然而《商品房买卖
担保人可以起诉债务人。但是,通常是担保人先向债务人追偿,债务人不还债时,担保人就可以收集好债务人不还债的证据,准备好起诉状,向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进行起诉。 按照法律规定,如果被担保的债权,有物的担保还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没有履行到期债务,同时
超过了担保期限,担保人就免除了担保责任,这时候债权人当然不能向担保人要钱。具体来说,我国民法典第419条明确规定了,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没有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行使抵押权的抵押权人,无权请求抵押人承担抵押责任。换句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