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5
养子继子有代位继承权,只要养子是经过合法手续收养,继子和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那么养子、继子与其父母之间的关系就与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是一样的,所以作为继承人的子女,就可以在继承人死亡时,代位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继子女形成法定的扶养关系的,有代位继承权。如果没有留下有效遗嘱,按照法定继承,财产一般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时,则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因此,在儿子去世后,如果
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有代位继承权。 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即只有被代位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才可以成为代位人,并不受辈分限制。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的养
遗嘱继承是指自然人生前依照法律相关规定,通过立遗嘱的方式,预先处分其死后的个人财产,并安排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务。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通过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来继承。
我国法律对追究外国人犯罪的规定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也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飞机上犯罪的人; 3、犯罪行为或者结果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代位权的构成要件有: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中华人
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规定有: 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
对于遗腹子的代位继承,指的是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子女尚未出生的,就可以代位继承。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如果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按照我国《公司法》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那么,就是说能否当然的成为公司的股东则还要看公司章程是否有相应的规定。由此可知,只要公司章程中没有禁止股东资格继承的规定,合法继承人就有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主要包括的财产范围有: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
代位继承的特征: 1、主体特定性。即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 2、时间特定性。即代位继承仅出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 3、范围特定性。即代位继承仅限于法定继承,且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