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5
规定的继承方式有: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
我国继承法已失效,民法典规定的继承方式有如下几种: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且继承开始后,应当按照遗赠抚养协议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办理。
根据《民法典》第1124条、第1128条规定,放弃继承权后不可以代位继承,有以下规定: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
代位继承人范围是有血亲关系的子女或兄弟姐妹。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被继承人的子女或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或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七条规定可知,代位继承是代位继承人代位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应继承份额的制度,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的子女继承顺序。代位继承人参加继承并不是直接继承自己
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会发生代位继承。此时应由继承人的子女代替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继承权参加继承活动。 代位继承是一种法定继承情况,发生代位继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能作为被代位继承人的只
我国的法定继承权人有两个顺位,在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权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在第二顺位的法定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第一顺位的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收养的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也包括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在第二顺位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法定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则适用代位继承制度,代位继承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代位
代位继承的内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该已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分配该已死亡的子女在活着时可以分得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没有辈数的限制。代位继承的方式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法定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则适用代位继承制度,代位继承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代位
《民法典》规定代位继承人的范围是直系晚辈血亲,其中既包括自然的额血亲,也包括拟制的血亲,比如养子女以及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范围继承不适用遗嘱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