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格式条款合同与非格式条款合同的区别为含义不同、程序不同。格式合同是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一种合同。而非格式合同一般经过当事人之间互相协商之后才订立合同。
劳动合同签订的主体的限制是:1.从劳动者的角度来说,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2.从用人单位的角度来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都可以是我国劳动合同的主体。
订立劳动合同的条件: (1)劳动合同的主体由特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构成。 (2)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合同的主体资格。 (3)国营企业招收职工,必须是在国家下达的劳动用工计划指标内,并向当地劳动部门办理录用职工手续。
1、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是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订立劳动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作出协商一致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国营企业招收职工,必须是在国家下达的劳动用工计划指标内,并向当地劳动部门办理录用职工手续;其他。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等。
法律对于格式条款效力上的规定一般有效。但是如果是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则无效,而且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且当事人还需要要求格式合
合同中的格式条款的规定是,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要诚实公平的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并且要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重要的条款,和予以说明,否则对方可主张该条款没有效力。
签订劳动合同的流程:1.自愿报名,提交证明文件。2.全面考核,择优录用。3.填写新职工审批表,报请市、县人民政府劳动部门审批,并由审批部门发给新职工录用通知书。4.被录用者提交报到文件和其他证明文件。5.用人单位向被录用者介绍拟订劳动合同的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格式条款的效力: 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 2、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情形时无效(如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格式条款无效、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格式条款无效、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
格式合同的效力: 1、符合法律规定的格式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格式合同无效; 3、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合同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