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1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企业破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清算的清偿顺序如下: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照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
公司破产资产清算的顺序: 1、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 2、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 3、债务人所欠税款; 4、普通债权。
企业破产的清偿顺序是: 1、企业进入破产程序所产生的费用和共益债务; 2、应当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经济补偿金; 3、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剩余的社会保险费用、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
企业破产的清偿顺序是: 1、企业进入破产程序所产生的费用和共益债务; 2、应当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经济补偿金; 3、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剩余的社会保险费用、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当企业破产清算时,该企业的债券与股权的清偿权优先顺序为一般债务,次级债务,优先股,普通股。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当企业破产清算时,财产清偿的顺序为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最后被清偿的是普通债权。只有人民法院才能够宣告公司破产。
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公司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 2、公司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公司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企业破产清偿顺序: 1、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务,抵消债务人财产,《企业破产法》第40条规定的除外; 2、担保债权;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
企业破产债务清偿顺序,是指法律规定的对不同性质破产债权在分配时的先后次序。中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7条规定的破产清偿顺序为:(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依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