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控股股东的权利如下: 1、控股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改制重组时应当确保分离社会职能、剥离其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机构和福利性机构及设施不得进入股份有限公司。 2、控股股东对其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损害股份有限
股东可以依法退股的情形有: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发生的,股东会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在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名册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
股东名册变更登记产生纠纷的类型具体如下: 1、转让方不履行变更登记义务而导致的纠纷; 2、公司不履行变更登记义务而导致的纠纷。 3、股东名册变更登记产生纠纷的其他类型。
股东名册变更登记产生纠纷的类型有: 1、转让方不履行变更登记义务产生的纠纷; 2、公司不履行变更登记义务产生的纠纷。 股东名册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名册记载的事项具体如下: 1、该公司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股东的出资额; 3、出资证明书编号。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名册记载了以下事项: 1、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股东的出资额; 3、出资证明书编号。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的名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各股东出资额及其股单号数; (2)各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或居所; (3)缴纳股款的年、月、日。股东如果是政府机构或者法人,除应记明它们的名称、居所等事项外,还应记明其代表的姓名,以便明确其股权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名册应包括: 1、股东姓名或者住所; 2、股东出资额; 3、出资证明书编号。 此外,记录在股东名册中的股东可以根据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
他人邀自己以他人名义入股的风险:可能形成两种法律关系,一种是借款,另一种是隐名股东。如果想形成借款关系,写一份借款协议,约定借款期限、利率、还款日期、抵押物等。想形成隐名股东投资关系,需要其他股东签字认可,以股东身份与她形成委托持股协议。
1、投资决策风险。 2、企业经营风险。 3、资本市场风险。资本市场风险主要指政策带来的风险,政策发生变化,风险随即产生。 4、法律风险。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合同、知识产权上的法律问题上。 5、执行风险。执行风险的影响因素。
股权质押存在的风险有: 1、股权质押的担保功能是间接的。出质股权所在的公司财产只归公司所有,不归质权人或出质股东所有。质权人在设立质权后,不能直接获得质物的管理和控制; 2、出质股权价值波动。在设立质权时,是基于当时的市场价值,但如果遇到经
原则上名义股东不享有分红权。因为名义股东并不是实际出资人,只是与隐名股东签订了股份代持协议的股权代持人。因此,原则上只有实际出资了的隐名股东才有资格分红。但若双方签订的股份代持协议中约定了,名义股东也享有部分分红权的,则从其约定,此时名义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