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借名买房出资人所面临的风险: 1、如果借名购房后,权利登记人反悔,即使当事人留有足够充分的证据证明借名购房的事实存在,也为其自身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更有甚者如无法证明借名购房事实的存在,没有付款证明、购房发票等书面证据材料,出资人自身权利
在借名买房中,出资人的风险有:他人擅自将房屋出卖:他人因个人法律问题被法院查封房产;他人将房产设置抵押权;他人离婚,房产作为其夫妻共同财产被分割;他人死亡,房产作为遗产被划分继承;双方之间无书面协议,房价暴涨后,出资可能被认定为债权,出资人
股东会和股东大会区别如下: 1、适用主体不同: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最高组织机构,股东大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组织机构; 2、表决不同:股东会一般决议通过方式由公司章程约定,特殊决议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一般决议经出席会议
借名购房的风险包括: 1、借名购房合同被确认无效。 2、借名购房的事实认定困难。 3、出名人恶意处分房屋,房屋无法追回。 4、出名人的购房资质受到影响。
公司起名核准需要股东签名。公司申请核准需要提交的文件有: 1、全体股东或发起人签名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制定代表或委托人的证明; 3、其他国家工商总局要求的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股东名册的查阅主体主要包括:首先,股东及其代理人。股东名册记载的主要是股东的股权信息和个人信息。股东应当有权查阅自己的信息。其次,公司的债权人和符合条件的其他社会公众。
在公司出现问题时,只要是需要股东承担责任的,即使是挂名股东也要承担责任,包括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但是,在一般情况下,公司股东不用承担责任,由法人承担,如债务。
代持股份的股东也是需要承担公司的风险,其承担的风险应当以其实际的出资额度为限。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名义股东根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投资决策风险 投资决策的风险主要体现在项目定位不准和决策程序的遗漏上。 二、企业经营风险 企业经营风险主要是指被投资企业的业务经营风险。发生风险的原因可能是项目所处行业的市场环境发生了变化、经营决策不对、企业管理者的能力不够,或者是管理
股权质押与其他担保方式相比,法律风险较大。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是一种权利,不像抵押和动产质押的标的,是实在的“物”。 质押权的实现,很大程度取决于被质押的公司的“含金量”;同时,股份质押后,公司可以通过将财产抵押给他人、不予年检、歇业、投资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