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11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为表现形式,扰乱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危害广大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必须坚决依法打击。本罪的对象包括各种淫秽物品,如各种淫秽的书刊、报纸、画片、影片、录像带、录音带
非法传播淫秽物品罪,指的是行为人通过传播淫秽的影片、书籍、音像资料、图片、淫秽的玩具、娱乐用品、生活用品或其他淫秽物品,扰乱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且危害到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未成年人或者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发展。
该罪的行为具有以下五种情形:一、制作淫秽物品:这里的制作,是指生产、录制、摄制、编写、译著、绘画、印刷、刻印、洗印等。二、复制淫秽物品:这里的复制,是指复印、拓印、翻印、复写、复录、抄写等。三、出版淫秽物品:这里的出版,是指编辑、印刷等。四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立案标准是这样的:向他人传播淫秽物品达二百至五百人次以上,或者组织播放淫秽影、像达十至二十场次以上的;传播淫秽物品,获利五千至一万元以上的。
利用淫秽电子信息收取广告费、会员注册费或者其他费用,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
传播污秽物品罪司法解释的数量标准是向他人传播淫秽物品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通过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以及其他表现形式的淫秽物品传播的行为,并构成了刑事责任的情形。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
立案标准: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向他人传播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的; (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根据数额和情节量刑。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对于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会造成危害,也极易诱发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行为,对于维护社会治安,净化社会空气,保护人民的身心健康,促进精神文明,无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
非法传播淫秽物品可能只是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相关规定,被拘留期限最多不超过15天,情节轻的一般不超过5天。除了拘留的行政处罚,还视情节轻重需缴纳罚款,情节轻的500元以下,情节重的3000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