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11
非法传播污秽物品罪立案标准: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向他人传播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的; (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传播污秽物品满足以下情形就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应当立案追诉: (1)向他人传播300至600人次以上的; (2)传播行为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的。不满足以上情形的,也是可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的,通常会被拘留或者罚款。
非法传播污秽物品罪构成要件是: 1、侵犯的对象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 2、客观表现为传播淫秽书刊、电影、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上是故意的,但行为人不必为了盈利。 《中华人民
非法传播污秽物品罪立案标准: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向他人传播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的; (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1、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为表现形式,扰乱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危害广大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必须坚决依法打击。本罪的对象包括各种淫秽物品,如各种
1、非法传播污秽物品罪立案标准是向他人传播300至600人次以上以及传播行为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的。此时行为人构成刑事犯罪,若是没有达到这个条件的,也应当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2、法律依据:《刑法》第三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八十四条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向他人传播三百至
非法传播淫秽物品罪,指的是行为人通过传播淫秽的影片、书籍、音像资料、图片、淫秽的玩具、娱乐用品、生活用品或其他淫秽物品,扰乱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且危害到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未成年人或者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发展。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行
我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款规定: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本罪的对象包括各种淫秽物品,如各种淫秽的书刊、报纸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追诉时效为十五年。我国刑法规定了犯罪的追诉时效期限,如果最高法定刑不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则经过五年追诉时效期限届满;如果法定的最高刑罚在五年以上不超过十年的,则经过十年追诉时效期限届满;法定的最高刑罚是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