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形有以下六种: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
准予离婚的情形: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破裂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婚姻法规定无效婚姻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
婚姻法已失效,民法典规定婚姻无效有如下情形: 1、一方或双方有重婚行为的情形; 2、双方为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情形; 3、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的情形; 4、婚姻无效的其他情形。
属于可撤销婚姻的情形是: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属于无效婚姻的情形有: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不到法定婚龄的。
假离婚情形有:通谋离婚、欺诈离婚等。且我国不承认假离婚,只要双方在在自愿平等下协议确定解除婚姻关系,并且已经登记,或法院离婚裁判已经生效,婚姻关系就解除。
婚姻法规定的离婚赔偿情形有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包括身体暴力、精神暴力和性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要求是长期多次对家庭成员进行摧残,使他们在肉体上和精神上遭受痛苦的行为,且必须达到后果严重。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以上几种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在起诉时请求损害赔偿。
法院准予离婚应满足如下情形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一方被宣告失踪的等。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一、构成重婚。 一是有配偶者而重婚,指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二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具体指没有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仍然与之登记结婚,或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