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结婚条件之婚姻合意的条件有: 1、双方当事人都应当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2、结婚是双方自愿的; 3、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共同申请。
有效婚姻条件是: 一、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二、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三、没有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的血缘关系和疾病。
婚姻成立的条件认定: 1、必须是异性男女。 2、男女双方必须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合意。 3、必须达到法定婚龄。男的不得低于22周岁、女的不得低于20周岁。 4、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即不得重婚。 5、必须不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法律没有规定哪些情形需要离婚,是否需要离婚由当事人自己决定。有下列情况的视为感情破裂可以离婚: 1.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2.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
刑诉法103条适用情形有: 1、特殊情形下期间的计算。 2、期间的重新计算,期间的重新计算,是指由于发生了法定的情况,原来已进行的期间归于无效,而从新发生情况之时起计算期间。重新计算期间仅适用于公安司法机关的办案期限。
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婚姻登记要准备身份证、户籍登记册、免冠照片、无禁止结婚血亲关系证明等材料,不予受理的情形有: 1、男小于二十二周岁,女小于二十周岁; 2、男女双方系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3、男女双方非因自愿而申请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要准备身份证、户籍登记册、免冠照片、无禁止结婚血亲关系证明等材料,不予受理的情形有: 1、男小于二十二周岁,女小于二十周岁; 2、男女双方系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3、男女双方非因自愿而申请结婚登记。
根据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法定情形有:当事人重婚;当事人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当事人未到法定婚龄的。以上情形结婚也属于无效婚姻,是不会受到法律保护的关系。
新《民法典》禁止结婚的情形: 1、男女双方或者一方未达婚龄的,禁止结婚。 2、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已有配偶的,禁止结婚。 3、当事人和另一方当事人之间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禁止结婚。 4、一方当事人或是双方当事人不是出于自愿结
禁止结婚的情形有: 1、一方或者双方不是出于自愿,被胁迫结婚的; 2、男方或者女方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3、男女双方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