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1
检察院不予起诉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改变强制措施,或者进行补充侦查,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检察院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检察院不批捕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检察院不批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行为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检察院不批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若是案件属于需要继续侦查的案件,并且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检察院会监督公安办案。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的活动采取下列措施实施监督: 1、人民检察院通过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来审查公安机关的活动; 2、人民检察院根据需要可以派员参加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和其他侦查活动; 3、人民检察院通过受理诉
检察院不予起诉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
检察院维持公安不立案决定,受害者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检察院提出申诉。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
依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
依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
检察院把案件退回公安局,公安机关应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原有侦查工作的不足或薄弱部分重新进行侦查。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嫌疑人被逮捕后,公安机关应当继续侦查,经过侦查证据不足的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但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
检察院对妨碍公务行为决定不批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