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民法规定的领取结婚证的条件是: 1、领取结婚证的双方当事人有任意一方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都是不能够领证的; 2、双方当事人应当是不具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管辖的; 3、具有禁止结婚的情形即使领取了结婚证也是属于婚姻无效。
2022年的修改以及补充主要围绕于重婚以及损害赔偿方面,具体包括内容如下; 1、在总则中新增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规定; 2、第三条中增加禁止重婚以及禁止已婚者与他人同居; 3、在法律责任一章对重婚的法律责任进行修改,对重婚的可依法追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因为结婚中的一方受到胁迫而结婚的,那么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要在从受到胁迫行为结束那天起的一年内提出。如果是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那么要在从恢复人身自
彩礼都是双方自愿的,具体的要看双方协商。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增加了夫妻一方挥霍财产,离婚时法院可以给其少分或者不分给挥霍财产的一方。新婚姻的相关法律对个人财产的范围也进行了一定的调整,在新婚姻的相关法律的规定下,这6类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1、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且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
1、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到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
因胁迫而进行婚姻登记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起撤销该婚姻登记。 当事人处以被非法拘禁状态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胁迫的婚姻被撤销后应认定为自始无效。
1.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2.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3.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第
《民法典》规定父母包办婚姻是违法行为,此婚姻属于可撤销的婚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请求撤销婚姻的,申请人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婚姻自宣告之日起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无效婚姻的情况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以及有一方未到法定婚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当然无效。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成年子女对生活困难和无劳动能力的父母负有赡养的义务。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