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7
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交通事故损害的误工费不是根据受害者的年龄确定的,而是根据受害者是否因此导致实际收入减少。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交通事故住院的可以主张误工费,是合理的。根据规定,交通肇事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交通事故误工费如何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误工费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时间确定:1.住院治疗期间,误工时间以住院时间为准。2.出院后仍需休养的,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3.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
误餐费标准如下: 1、工作人员到外省市出差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一般地区15元,特殊地区20元; 2、到外省基层单位实习、工作锻炼、支援工作以及各种工作队、医疗队等人员,在基层单位工作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补助
误工费指的是受害人由于人身受到伤害,耽误工作导致的财产损失。 误工损失属于一种直接的损失,赔偿误工费则是对受害人的损害进行法律上的补救,即受害人因受伤导致无法正常上班工作,从而无法获得劳动报酬所形成的损失。 当出现误工损失后,受害人需要提供
误工费的计算方式是受害人的实际收入乘以误工时间。在对误工费金额存在争议的诉讼案件中,受害人应提供其银行账户的工资流水、劳动合同、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等文件证明其实际收入。受害人如果残疾,误工时间为事故发生之日至鉴定机构定残之日;未致残疾的,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