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5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具体费用
一般情况下,医疗事故鉴定的具体收费标准通常是:在7人或7人以上的医学专家参加鉴定的,按第一次市级每次每例2200元,省级鉴定每次每例3200元收取。参加鉴定的专家在7人以下的,按第一次市级每次每例1700元,省级鉴定每次每例2200元收取。
具体的收费标准是,参加鉴定的医学专家在7人以上(含7人)的,按首次(市级)鉴定2200元/例次,(省级)鉴定3200元/例次收取;专家在7人以下的,按首次(市级)鉴定1700元/例次,(省级)鉴定2200元/例次收龋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在收到
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多少数额要看鉴定的专家人数和等级。如果参加鉴定的医学专家是在七个人或者七个人以上的,则按照市级第一次鉴定为每例次收取两千二百,省级的鉴定是每例次收取三千二百元。如果参加鉴定的医学专家是少于七个人的,则按照市级首次鉴定是每例次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经鉴定机构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支付。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以当地政策为准。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
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按规定缴纳鉴定费。若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
流程是: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事故法医鉴定收费标准是:人体损伤程度的鉴定在400-800元/例,护理依赖程度鉴定600-800元/例,医疗费用鉴定1200元,交通事故伤残程度鉴定500-1000元/例等。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各个不同地区以及医疗事故的不同都会对鉴定费用产生影响。
15日内可以再次鉴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