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0
刑事拘留的时间应自执行拘留之日起计算,将犯罪嫌疑人带回公安机关的时间已经很制了其人身自由,应计算在拘留期限内。 刑事拘留是以日为计算单位而且期间开始之日不算在期间以内,即从期间开始的次日计算。期间的届满以法定期间日数的最后一日为止。 路途时
被刑事拘留不需要得到检察院批捕。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刑事拘留最多37天,后面还有逮捕程序,到检察院至少要等2个月以上。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捕的时候
行为人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一般应当在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后交由检察院,具体时间需要根据公安机关的侦查进度决定。《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
拘留不一定要交钱。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措施,是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一般常见的行政处罚措施包括行政拘留和罚款,两者可以同时并用,也就是罚款加拘留。是否需要交钱,看处罚机关是否有罚款的行政处罚,没有罚款的行政处罚就是
一、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条件是: 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二、人民检察院作出拘留决定后,应当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的材料送交同级公安机关执行。必要时,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
拘役是法院判的。拘役属于《刑法》种类中的一种,判处拘役,需要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先定罪,在量刑。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
人民检察院可以决定拘留犯罪后企图自杀的人、逃跑或者在逃的人、有毁灭、伪造证据或有串供可能的人。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等侦查机关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有紧急情况,依法临时剥夺某些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
检察机关决定拘留的条件有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等。检察机关决定拘留的程序是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检察院可以拘留以下人: 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3.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4.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5.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最多三十七天后,应移交检察院。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
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决定拘留: 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既包括犯罪嫌疑人已经实施了这两种行为,也包括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可能要实施这两种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