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错列行政诉讼第三人的若是错列为被告的可以追加被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民事诉讼调解制度又称法院调解,是指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发生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自愿进行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诉讼活动。
欠条超过了诉讼时效应该这样: 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 2.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 3.如果欠条所针对的对象是
检察院下了批捕令,对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人可以关押在看守所,公安机关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公安机关应对案件进行侦查。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灭失是指,证件物质的毁灭,所有人完全丧失了对证件的所拥有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一般包括:物质上的灭失、占有的更新和丧失,还有法律上存在的不能恢复占有的各种情况。被灭失的物质是无法被弥补的。丢失是指,虽然物质被遗失了,但是并没有被毁灭。只是物质的
灭失和丢失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证件灭失”是证件物质的毁灭,所有人完全丧失了证件的所有权及使用权;“证件丢失”是证件遗失,虽然物质被遗失了,证件物质并没有毁灭,只是证件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脱离了所有人。 2、处理方式不同,被灭失的物质是无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
行政诉讼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平衡功能:立法虽然力图公平分配行政机关与相对一方的权利和义务,但是不能保证行政机关执法活动完全符合法律。故设立行政诉讼制度对行政权予以制约以达到平衡。 2、人权保障功能:行政诉讼通过多种途径实现人
行政诉讼举证的法律规定是:被告应当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被告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延期提供。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
离婚的形式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手续是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离婚冷静期后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诉讼离婚的手续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后,能确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调解无
对于行政处罚中没收的实物,如果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则由行政机关及时销毁;如果应当及时退还或退赔给受害人的,则由行政机关及时退给受害人;至于其他的实物,则由行政机关依法公开拍卖或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