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企业破产清算,应该按照以下顺序进行清偿债务: (一)破产费用: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费用具体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二)劳动债权。 (三)破产人
破产企业的债权属于破产财产。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时及破产程序终结前(视所采立法原则而定),破产人所有的供破产清偿的全部财产。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都是破产财产。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这里的未到期债权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是尚未到履行期的债权。一般情况下只有到期债权才发生请求对方履行和强制执行的请求权,未到期的债权,不能请求债务人履行义务。
对破产企业的债权能转让。但由于破产企业的债务清偿是有优先顺序的,并且企业的破产财产可能不足以清偿全部的债权,因此破产企业的部分债权可能得不到清偿,所以转让是有风险的。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一般情况下,未到期的债权,不能请求债务人履行义务。未到期债权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是尚未到履行期的债权。
破产企业的债权在一定情况下是可以转让的,但是存在极大风险。一般来说公司宣告破产之后会进行财产的清算,大多数债权是可以通过一些渠道进行清算的,但是如果要转让破产公司的债权是有一定风险的,因为对于这些破产公司或者企业对于债权的转让是在某方面不同
企业是否可以申请破产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清算人可以申请破产,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也可以申请破产。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权申请破产。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
1、该企业自己(债务人);在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时候,企业自己可以申请破产; 2、该企业的债权人;在该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申请破产清算; 3、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该企业已解散
企业破产费用是,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和管理债务人财产所需的费用。企业的共益债务是,债务人不当得利的债务,受无因管理的债务,以及管理人执行职务时致人损害等债务。
企业破产清算,应该按照以下顺序进行清偿债务: (一)破产费用: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费用具体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二)劳动债权。 (三)破产人
1、民法典对破产债权申报后能不能转让没有作出规定,而债权符合转让条件的,可以依法转让。只不过对破产企业的债权实现上有较大风险,而且无法完全受偿,因而转让时会受到相应的影响。 2、根据规定,禁止转让的债权通常是和人身绑定的,如工资或人身损害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