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4
只要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寻衅滋事就可以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在审判被吿人犯罪行为的同时,根据被害人或检察机关的提起,附带解决被告人犯罪行为所造成损害的民事赔偿的诉讼活动。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情况属实)还是让公安处理,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寻衅滋事多次出现这样的情况,公安不应当仅仅是调解,公安应当依法对对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
这种情况下寻衅滋事罪的上诉状是非常有必要的,有人死了就不会是寻衅滋事罪了。虽然在寻衅滋事罪的法条中既没有对“随意殴打他人”中的“情节恶劣”的含义作出明确规定,也没有类似聚众斗殴罪的转化条款,但我们可依
寻衅滋事罪上诉状 上诉人:匡某某,男,汉族,出生于湖南省耒阳市,初中文化,身份证住址:身份证号码:上诉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不服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2013】穗花法刑初字第246号刑事附带民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以下简称原告):刘某某,女,汉族,1959年1月31日出生,住XX.身份证号:XX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以下简称被告):晏某某,男,汉族,1989年9月20日出生,住址XX。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知,有以下几种行为的,可以认定为寻衅滋事。具体有:行为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人强拿硬要或任意占用他人财物、毁损他人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合带头闹事,造成公共场合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人恶意拦
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龄达16周岁并且具备了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寻衅滋事罪的主体。 2、寻衅滋事罪的主观要件主要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
寻衅滋事涉嫌寻衅滋事罪,司法解释如下: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寻衅滋事罪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