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涉外离婚的管辖原则有:法定原则,原告就被告原则;如果当事人是在国内办理的结婚登记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在国外结婚并定居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涉外婚前协议的内容主要包括: 1、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 2、所约定的财产具体范围和数额; 3、财产如何划分等。 协议的效力认定标准:男女双方在自愿、平等的情况下,采用书面形式约定的,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涉外结婚登记的证件具体包括本人的户口簿、外国人的护照、身份证等。除前述证件外,申请结婚登记还需提供无配偶证明、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等材料。
涉外离婚的解决途径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双方的户口簿、双方的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等。诉讼离婚是向有权管辖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涉外离婚的注意事项有: 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按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 3、中国公民一方
涉外离婚法律的适用: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限限制;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根据被告在国内有无住所地来确定。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有居所,被告住所地或居所地人民法院就有管辖权,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或
涉外离婚的途径如下: 1.协议离婚。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诉讼离婚。 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也就是说涉外离婚诉
涉外离婚提交的材料有如下: 1、身份证明。 2、结婚证。 3、护照(外籍人员需要经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4、在华居留证明。 5、民事起诉书。 6、授权委托书。 7、书面意见。 8、相关证据材料。
1、一般原则:涉外离婚诉讼,一般以被告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特殊规定: (1)对不在中国境内居住的人或者对下落不明及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涉外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涉外诉讼离婚的程序: 1、国外一方,委托中国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 2、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3、法院经审查立案后,送达应诉通知,择日开庭。 4、法院进行诉讼法调解、审理、判决。
离婚登记的撤销及复议的办理: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如果查实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弄虚作假,有不法目的骗取离婚登记的,应当撤销该项婚姻登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离婚登记撤销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作出该行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