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2
夫妻双方负有债务时可以离婚,但是离婚时要明确债务的分担问题。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分为夫妻共同债务和一方的个人债务。离婚后,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有清偿的义务;对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其个人进行清偿,配偶没有清偿义务。如
两个人离婚,所有债务处理的规定如下: 1、婚前有债务的,一般来说该债务是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在离婚时应当由一方个人偿还,另一方无偿还义务; 2、婚前的债务是为了婚后生活而欠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3、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需要调查债务
婚前的个人债务,并不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应当由负债方自行偿还,与另外一方无关。双方在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时,都不需要约定该笔债务的处理方式,因为是属于个人债务,离婚只需要对共同债务进行协商。如果债权人向双方都主张权利的话,只需要由负债方自行
离婚时,对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应该由欠债一方独自偿还,配偶没有清偿义务。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有清偿的义务。那么,要如何判断某笔欠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首先应该确定该笔债务是由夫妻共同负债
一般而言,一方的婚前债务属于其个人债务,离婚时也是由其个人偿还,债权人只能向特定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得向其配偶主张。但是,之所以认定一方婚前债务属于个人债务,是因为我们自然地推定婚前债务系用于一方个人发展。也就是说,如果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夫妻
以下几种情况应当认定为婚内个人的债务,而不是夫妻共同债务: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且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以上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同样地,对于婚前个人债务,属于婚前个人债务。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33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有共同债务的,原则上,离婚时就应当约定好各自对于债务的清偿比例,如果离婚时没有做出约定的,还可以离婚后再约定。 对于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证之前,应当就各自的欠款偿还份额进行协商和决定,并依
在离婚时如果对方有债务的,应当对债务的性质进行区分。 首先,要确定该笔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债务形成是否有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或者债务用途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情形。被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共同清偿。先以共同财产
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享有的债权,应当纳入共同财产的部分,由双方进行平等的分割。在分割的时候,男女双方应当及时向债务人声明,双方正在或者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要求债务人分别履行债务。双方既可以请求债务人及时清偿到期的债务,也可以等到债务履行期届
离婚不仅涉及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抚养,还涉及债务的承担。而要确定债务的承担问题,首先就要区分什么是需要共同承担的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最新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实行共债共签的原则。也就是说,只有经过双方签字确认,或者没有签字一方事后追认的
离婚时的债务,可分为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婚前所欠债务通常属于个人债务,但如果所欠债务是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那也应当认定为夫妻的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离婚后夫妻应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
首先,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分为夫妻共同债务和一方的个人债务。离婚后,夫妻双方都有清偿夫妻共同债务的义务;而对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其个人进行清偿,配偶没有清偿义务。如何认定某笔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主要需要判断此笔债务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