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1
在诉讼实践中,要使录音证据成为判决依据,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一是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 二是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录音证据的持有者采用了侵犯他人的隐
转账凭证仅能证明双方经济往来,但转账目的,法律关系性质是不能确定下来的,因此也就无法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不过,如果可以在转账时,备注成借给对方的钱,那么即可以得到证明。或者给对方转账前,双方为借钱互相沟通的聊天记录,出借人另外保存一起证明的
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能作为证据。在诉讼过程中,提供充足的微信聊天记录,最好包含在对方自行提供的照片、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法院根据上述个人信息线索核实该被告户籍信息后,依法向对方送达起诉状等应诉材料亦已由对方合法签收。虽对方拒不到庭
转账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转账记录属于证据种类中的电子数据。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这些只要能证明事情的真实性,都属于证据。证据应该是客观存在的,伪造
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就可以,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
如果录像只是有单独的一两次的记录,并不能证明双方就存在这种稳定和长期的关系,因此,对于录像,法院一般要求提供连续的20天以上的记录,棉短录像中最好有日期的记载,方便法院认定。
债务纠纷有转账记录可作为证据。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
欠条是证明借款事实存在的重要证据之一,一般借款纠纷都需要提供欠条作为证据。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欠条并不是证明借款事实存在的必要条件,是否存在欠条并不是决定认定借款事实的决定性证据。一般来说,需要其他证据进行佐证,比如转账记录、银行流水等,若只
电话录音在法律上可作为证据。但在合法、有效的认定上具有一定的限制: 1、提供电话录音等证据时,应当尽量用当时录音所使用的载体,例如手机等,录音证据如果对方有异议时,法院或者鉴定机构会要求出示原始录音材料,否则录音作为证据的证明力将有问题。另
凭银行转账记录可以起诉。但是如果是民间借贷纠纷,仅仅只有转账记录,原告方以转账记录作为证据诉请偿还借款的,当事人之间未订立借款合同,但存在借款事实的,在双方没有其他法律关系、涉案款项并非偿还之前借款的情况下,可以证明存在借贷合意。如果另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