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法律中童工十级工伤赔偿的规定是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
通常情况下,由于工伤致使十级伤残的员工可以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是七个月的员工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工伤保险基金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上海工伤十级伤残的赔偿一般是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10级工伤的赔偿是: 1.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院伙食补助费等于地方规定标准乘住院天数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
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本人的七个月工资或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赔偿标准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分别为3个月本人工资。以及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
《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上海市工伤职工鉴定为十级伤残的,除工伤医疗和停工治疗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之外,享有以下待遇: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为7个月本人工资。 2、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按照上海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
十级伤残赔偿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停工留薪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辅助器具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他费用。
十级工伤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用,职工治疗工伤应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住院伙食补助费,由所在单位按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百分之七十支付; 3、停工留薪期待遇,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十级工伤赔偿标准: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其他。
十级伤残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7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根据与实际医疗时间、本人的工资等判定赔偿数额。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数额标准各地有不同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