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3
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不一样,区别如下: 1、主体不同。前者为特殊主体;后者主体为一般主体; 2、前者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而后者则只有告诉的才处理; 3、前者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后罪所侵犯的仅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职务侵占罪和侵犯财产所有权犯罪的区别:1.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而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职务侵占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单位的财物
职务侵占指的是利用职务是的便利对企业或者其他组织财产进行侵占的一种行为,所以职务侵占不属于职务犯罪的一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
法人职务侵占罪名严重。根据刑法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是本单位即犯罪行为人所在的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物。 其包括: 1、已经在本单位的占有、管理之下并为本单位所有的财物; 2、本单位虽尚未占有、支配但属于本单位所有的债权; 3、本单位依照法律规定和契约约定临时管理、使用
首先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的犯罪主体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只能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主管、管理、经手本单位财物的人员,而后者的主体是持有他人财物的人员。其次,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的犯罪的客观表现不同,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上主管、管理、经手本单位
侵占罪和职务侵占罪不是法条竞合。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是特殊主体;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职务侵占罪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构成是: 1、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应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2、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 3、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4、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拥有的债权。
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即6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10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
职务侵占罪与一般侵占罪的区别在于: 1、犯罪主体不同,前者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主管、管理、处理本单位财产的人员,后者的主体是持有他人财产的人员; 2、性质不同,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职务侵权罪是公诉案件; 3、客观表现形式不同,职务侵占
侵占只构成侵占罪的不是职务犯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构成侵占罪的,一般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职务侵占罪指的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而诈骗罪一般是指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