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接到民事起诉状后,被告应当及时积极地与代理律师充分交流,在规定的期限内针对起民事诉状提出答辩词,除非被告有绝对胜诉(即驳回原告诉请)的把握,否则,务必提交书面答辩状。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
起诉状应包括以下内容: 1.原被告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住址、电话、邮编) 2.诉讼请求 3.事实和理由 4.日期等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有关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
原告:被告:请求事项:(写明向法院起诉所要达到的目的)。事实和理由:(写明起诉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地址)。致此×人民法院,原告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附: 1、本诉状副本×份(按被告人数确定
刑法并没有明确针对虚假诉讼的法律条文。在司法实践中,许多明显构成犯罪的虚假诉讼行为,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或者对如何适用法律有争议,而没有给予犯罪分子应有的制裁,很多只是给予司法拘留了事;即使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的虚假诉讼案件,定罪也很不统一
民事诉讼起诉状应写明以下内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审理中发现涉嫌犯罪,且该刑事犯罪嫌疑案件确认的事实将直接影响民事纠纷案件的性质、效力、责任承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将犯罪线索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等待刑事程序终结后再恢复审理。
虚假民事调解算是虚假诉讼。如果法院认定民事调解和执行裁定是由虚假诉讼形成的,法院有权撤销相应的民事调解和执行裁定。此外,法院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对虚假诉讼责任人处以罚款和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虚假诉讼罪的立案条件: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接到关于虚假诉讼罪的报案;并且属于其管辖范围,认为应予追责的,就应当予以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