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5
刑事诉讼法的再审程序是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诉讼的程序如下: 一、检察院审查起诉。一般对于刑事案件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为一个月,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二、法院安排开庭审理。 三、法院作出判决。法院经过庭审后应该根据情况作出以下判决: (一
民事诉讼一审程序为:原告提起诉讼,法院受理,被告提交答辩状,开庭审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调解,判决。民事诉讼二审程序为: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
民事诉讼中变更诉讼代理人的申请通过书面的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如果变更或者解除,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
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审理的程序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认为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或者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可以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拘留的程序为:先由公安机关出示拘留证;然后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再在拘留后及时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最后及时进行讯问,不应当予以拘留的,则立即释放被拘留人,发给释放证明。
(1)首先进行的环节是加害人承认犯罪。首先让犯罪人供述犯罪事件的经过,并向被害人及其亲属认罪,承认错误,表示悔改。 (2)由被害人描述犯罪行为给其身体、生活、工作、学习等方面产生的影响。 (3)与犯罪行为结果有关的人叙述其感受。 (4)在对
刑事诉讼法复核核准程序是: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
根据相关规定,调解不是事故处理的法定程序。以前,民警在交通事故中必须对双方进行调解,无论如何也要确定一个赔偿金的数额。而新法中,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调解不再是诉讼的前置条件。
刑事诉讼终止的情形有: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等。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对于再审程序所作出的规定包括:再审程序即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检察院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职权提起并由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判的一种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