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商标侵权引起纠纷后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在我国被人抢注商标的情况下,如果双方能够就抢注等事宜协商一致的,可协商处理,但协商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如果无法达成协商的,当事人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我国被国外抢注的商标的维权方法如下: 1、如果被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2、如果被抢注商标已核准注册,可以在该商标注册后五年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如果被抢注商标属于驰名商标,提出撤销申请的时间没有限制。
房产证上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但可添加共有人的名字,理论上没有数量限制。房产证上的名字越多,交的税越多。在房产证上添加老人的名字,将来要承但高额的遗产税,添加孩子名字,那孩子在购房的时候,就会失去首套购房资格,且后期想出售房子,需要所有共有人
婚前买房,一人出资或双方出资,且房屋落在夫妻二人的名下,则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考虑出资情况,一律平分;婚后买房,一人以婚前个人财产出资,但房屋落在双方名下或是对方名下那么也算是共同财产。
商标局审查商标是否为驰名商标的标准包括有: 1、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使用的持续时间、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2、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3、审查商标是否是驰名的其他标准。
商标抢注到期应该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初审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
对抢注商标的人有异议的,可以提起异议,提起异议的方式包括:当事人应当在初审公告期限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商标局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如果已经被抢注的,则不得进行异议,只能申请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防止商标抢注的预防措施有: 1、市场不动,商标先行。在新开发的商品进入市场之前,确保使用的商标已经获得权利; 2、防御性注册:根据一类商品一商标一申请的原则,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可以在类似或非类似商品的类别上进行防御性注册,以免受到专业商标
恶意抢注行为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一、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 1、复制、摹仿、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商标法》第十三条)。 2、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抢注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商标的行为(《商标法》第十五条)。 3、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并有
关于商标恶意抢注的法条是,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