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1
对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一般应遵循如下原则: 1、限定继承原则。 仅以所得积极遗产为限负责清偿,超过继承人所继承遗产的价值总额,继承人可以不负清偿的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2、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人又有遗嘱继承人
对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一般应遵循如下原则: 1、限定继承原则。 仅以所得积极遗产为限负责清偿,超过继承人所继承遗产的价值总额,继承人可以不负清偿的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2、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人又有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债务应以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对于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则也不需要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偿还责任。
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债务应以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几个继承人接受遗产,各继承人应按其继承遗产的份额比例分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责任。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
债务继承的规定: 1、以被继承人的遗产为限,进行偿还,超出该范围的,可以不偿还,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2、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是指在其遗产价值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生前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财产继承是一种综合继承,继承人不仅应当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还应当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并负责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所有国家的继承立法都有这一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
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债务应以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几个继承人接受遗产,各继承人应按其继承遗产的份额比例分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责任。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个人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返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应当承担的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被继承人的债务以继承人所接受的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偿还。如果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
继承人在接受继承时,应当先依法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这是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体现。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应以其取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部分可以不予偿还。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一般情况下,遗产继承前是要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的。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继承人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放弃继承的,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的税款和债务不负责。继承人应当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限于此。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可以对被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