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劳动仲裁部门归劳动局管,劳动局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主要职责是; 1、做好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处理用人单位因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处理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处
劳动争议案件每件受理费标准是:3人以下的,20元;4至9人的,30元;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50元。处理费按实际开支收取。主要内容包括:鉴定费、勘验费、旅差费,证人误工补助等。与直接处理本案无关或超出国家有关规定标准的开支不得列入处
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法律、
劳动仲裁可分为三个阶段: 1、受理申请后立案,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2、庭审,仲裁委会在规定时间内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应出庭参加庭审; 3、仲裁委依法作出裁决。
发生劳动争议之后,双方可以先行私下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找单位所在街道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上述组织调解不成或者一方没有调解意愿的,争议事项如果在监察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可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如果监察部门无法处理的,可以向
劳动仲裁三个阶段: 1、立案,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2、庭审,符合受理条件的,仲裁委会在规定时间内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应出庭参加庭审; 3、仲裁委依法作出裁决。
劳动仲裁裁决后用人单位未按生效仲裁裁决书履行义务的,劳动者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
劳动仲裁调解后还能再仲裁。劳动仲裁,一般是劳动双方产生劳动争议时的法定解决途径,在发生劳动争议后双方如果不能自行协商解决,就可以提出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当事人需要递交哪些申请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
劳动仲裁一般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30天后合同解除,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不能申请劳动仲裁。
这些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1、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