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8
债务人有下列财产范围:从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债务人的全部财产,和法院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所取得的财产,都是债务人的财产。具体有出资人欠缴或者未缴的出资、董监高人员利用职权非法侵占的企业财产等。
我国的合同法规定,一一般情况下,债务人财产的范围通常是:1、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2、债务人自接受破产申请到破产程序结束所取得的财产。以上这些都是债务人的财产。法院在受理破产申请后,可通过管理人追偿,不属于债务人所有的财产。
探望权的主体范围具体包括: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根据相关规定,探望权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刑法中没收财产的范围规定为: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同时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下列范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双方在结婚后,离婚前,依法取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另有约定的除外)、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 2、双方约定归共同所有的其他财产。
破产中间的撤销权的范围有: (一)债务人恶意损害债权的行为。 (二)债务人的无偿行为。 包括: 1、无偿转让财产,如增与等。 2、放弃财产或权利,作为的放弃,如免除债务人的清偿义务不作为的放弃,如对将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不依法律规定方式中断
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特有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1、一方因遭受身体损害而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2、一方专属的个人生活用品;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夫妻特有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破产债权的范围: 1、无担保债权,是指企业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担保物担保从而不具有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 2、放弃优先债权,是指那些原本具有财产担保,但因自愿原因或者被迫原因而放弃的由担保而形成的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
依据我国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对于破产企业的破产财产范围的界定相关内容如下: 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范围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入;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收入;继承的遗产受赠的财产双方已经得到或者应该得到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
一、破产债权的范围 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虽有财产担保但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虽有财产担保,但担保物的价款低于债权额,其未能受偿的债权等。 例如,甲企业在破产前向乙企业借款10万,那么乙企业对甲企业有10万元债权,当甲企业经过破
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的范围如下: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