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8
涉及婚姻共同财产分割案由的法律规定如下:在夫妻离婚时,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平均分割,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的也可以不平均分,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属于男女双方的共有财产
婚姻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是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
《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分割财产时,首先应当区分共同财产以及个人财产。夫妻的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以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除非有另外的约定,否则只能够分割共同财产。
收集夫妻财产状况证据具体有如下的方法:当事人出示产权证书、个人工资条、奖金等资金收据;到银行调取资金往来账单等;证据必须来源合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处理原则有: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4、平等均分原则; 5、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 1、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事项。 2、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3、外交或外交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的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经营性房屋征收房产税,对农村的房屋不征收房产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征收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房产税的征收对象是房屋,由房屋所有权人缴纳,产权未确定或房屋使用者非产权人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破产重整的申请主体包括债务人或者债权人。破产重整是指专门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
不属于合同有关法律调整范围的是: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应当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但是没有相关规定的,也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有关合同的规定。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一般不属于合同有关法律的调整范围,而是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但是没有相关规定的,也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有关合同的规定。
离婚财产的分割应遵循的规定具体: 1、协议优先的原则; 2、合法原则; 3、禁止权利滥用的原则; 4、有利于生活的原则; 5、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