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正确把握从轻或减轻处罚原则在行政执法办案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难免遇到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有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而应在行政处罚时依法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现实问题。
行政处罚的设定是指国家有权机关在行政处罚立法上的权力配置。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基准: 第一,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要公正、善意、合乎情理第二,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要仅为正当目的第三,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要合乎法的目的第四,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由于会损害当事人的人身权益,因此对于其行使有着严格的限制,法律规定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
行政处罚案件撤案的条件:行政处罚没有法定依据的;违反法定程序的;主要证据不足的;行政处罚机关超越职权的;滥用职权的;或者处罚行为明显不当的等。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具体如下: 1、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有行政拘留; 2、劳动教养属于一种强制性教育改造的行政措施,不是行政处罚。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还明确规定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可以让法律设定,这是法律的专
公安机关。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的,地方性法规不得超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另行作出行政处罚规定。
行政处罚的属性是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特征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