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离婚房产过户纠纷由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因为离婚涉及到人身关系,所以离婚房产过户纠纷即不是房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也不能协议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规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可以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离婚财产纠纷,可以通过协商和诉讼解决。出现财产纠纷后,双方当事人可以先通过平等协商的方式,处理纠纷。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的,那么可以向被告所在地的管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
夫妻双方离婚的,在财产上协商一致可自行处置,若协商不一致,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按法律规定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一般会平均分配;若一方存在如家暴、与他人同居等过错情形,会在一定程度上少分。
1.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 3.当事人没有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要区分不动产和动产确定管辖。不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适用一般地域管辖,一般由造成动产损毁的侵权行为实施地或者被告的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确定管辖的方式:一般的财产纠纷而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不动产财产纠纷一般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违反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后的起诉,由合同中管辖法院未约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为保险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因铁路、道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发起地、目的地
合同纠纷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人住所地,但是为了更好地在实践中为当事人处理相关合同纠纷,更加有效率和更好地让权利人行使自己的权利,法律对于一些情况也有特殊规定。如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当事人也可以协定管辖。
关于装修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法律规定如下: 1、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合同履行地点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从而确定合同履行的管辖法院。 2、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按照合同纠纷中争议标的的种类来分别
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权根据合同的类型可划分不同的法院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此外,当事人有约定的,约定的法院有管辖权。当事人约定的法院必须属于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所在地、被告住所所在
《民法典》规定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离婚后发现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